全球不平等是當代最迫切的議題之一,但不同學科對其根源的診斷卻截然不同。2020 年,我在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ZIBS)「對話大師」系列中,先後專訪了紐約市立大學的 Branko Milanovic 教授與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 Katharina Pistor 教授——兩位當今最具影響力的不平等研究學者。Milanovic 從經濟學的宏觀數據出發,將全球資本主義劃分為「自由功績資本主義」與「政治資本主義」兩大體系;Pistor 則從法律的微觀機制切入,揭示法律如何作為資本的「編碼」(code),將普通資產轉化為財富生成的引擎。這兩場對話相隔不到兩週,卻為我打開了一個全新的分析維度:全球不平等不僅是經濟現象,更是制度設計的產物——而理解這一點,需要經濟學與法學的真正對話。
一、兩種視角的起點:資料與制度
要理解全球不平等,首先需要釐清一個根本性的方法論分歧:經濟學家與法學家看到的是同一個現象,但他們的分析工具與關注焦點截然不同。
Branko Milanovic 是當代全球不平等研究的奠基人之一。他在世界銀行研究部門工作逾二十年,建構了迄今最完整的全球收入分配數據庫。在我們的對話中,他反覆強調一個核心觀點:要理解不平等,必須先擁有可靠的數據。他的研究方法是典型的實證經濟學——收集各國家戶調查資料,按購買力平價(PPP)進行跨國比較,繪製出著名的「大象曲線」(elephant curve),揭示 1988 年至 2008 年間全球收入增長的分布模式。這條曲線顯示,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是亞洲新興國家的中產階級與全球最富有的前百分之一,而西方國家的中下階層收入幾乎停滯不前。[1]
Katharina Pistor 的起點則完全不同。作為一位比較法學者,她不看收入數據,而是看法律條文與司法實踐。在我們的對話中,她提出了一個極具顛覆性的命題:資本不是一種「東西」,而是一種法律效果。她指出,土地本身只是泥土,股票本身只是紙張,知識產權本身只是想法——是法律賦予了這些事物「優先權」(priority)、「持久性」(durability)、「普遍效力」(universality)與「可轉換性」(convertibility),使它們成為能夠生成財富的「資本」。[2]
這兩種視角的差異,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來理解:Milanovic 看到的是海面上冰山的形狀與大小——全球收入分配的結果;Pistor 看到的是水面下的洋流——法律制度如何塑造了這些結果。兩者都是真實的,但它們回答的是不同的問題:Milanovic 問的是「不平等的現狀是什麼?」,Pistor 問的是「不平等是如何被製造出來的?」
身為法學博士出身、後來轉向商學與政策研究的學者,我深感這種跨學科的張力正是當前不平等研究最需要突破的瓶頸。經濟學家擅長量化問題的規模,法學家擅長解剖問題的機制——但真正的解方,需要兩者的結合。
二、Milanovic 的診斷:兩種資本主義的競爭
在我與 Milanovic 教授的對話中,他最具原創性的貢獻在於提出了一個新的全球分析框架:當今世界不再是「資本主義 vs. 社會主義」的對抗,而是兩種資本主義之間的競爭——自由功績資本主義(liberal meritocratic capitalism)與政治資本主義(political capitalism)。[3]
自由功績資本主義以美國為代表,其理論承諾是:在自由市場與法治的框架下,每個人的收入與社會地位取決於其能力與努力。但 Milanovic 指出,這個承諾正在被系統性地侵蝕。他在對話中列舉了三個關鍵機制:
第一,資本所得的集中化。過去四十年間,美國最富有的前百分之十不僅擁有最高的勞動收入,同時也擁有最大份額的資本所得(股息、利息、資本利得)。當同一批人同時佔據勞動收入與資本收入的頂端時,不平等便會自我強化、不斷擴大。
第二,同質婚配(homogamy)的強化效果。高收入者傾向與高收入者結婚——律師嫁給投資銀行家,醫師娶了科技業高管。這種趨勢使得家庭層面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放大。Milanovic 引用的數據顯示,美國前百分之五的家庭中,雙薪家庭的比例從 1970 年代的不到百分之四十上升至今日的近百分之八十。
第三,政治影響力的金錢化。財富的集中不僅是經濟現象,更會轉化為政治權力。富人透過政治獻金、遊說集團與智庫資助,影響稅制、勞動法規與教育政策,進而鞏固自身的經濟優勢。Milanovic 將這種現象稱為「同源性再生產」(homoploutia)——富人階層透過制度設計確保自身利益的代際傳遞。
政治資本主義則以中國為代表。Milanovic 對這一體系的分析既非全面讚揚亦非全面批判,而是一種冷靜的結構性觀察。他指出,政治資本主義的核心特徵是:國家官僚體系擁有高度自主權(autonomy),能夠制定並執行長期經濟政策,但這種效率是以法治的不確定性為代價的。換言之,政治資本主義的優勢在於決策速度與執行力——能夠快速調動資源、推進基礎建設、實施產業政策;其弱點在於缺乏獨立的法律體系作為制衡,使得腐敗問題難以根除。
在我們的對話中,我特別追問了一個問題:這兩種體系是否必然走向對抗?Milanovic 的回答相當審慎——他認為兩者之間的關係更多是「競爭性共存」,每種體系都在試圖向對方學習某些優點,同時抵抗對方的影響。這一分析框架對我後來的政策研究產生了深遠影響,尤其是在分析金融科技監管的跨國差異時。[4]
三、Pistor 的法律框架:資本的「編碼」機制
如果說 Milanovic 從經濟數據中看到了不平等的「結果」,那麼 Pistor 則從法律機制中揭示了不平等的「過程」。在我們的對話中,她系統性地闡述了法律如何透過四大「模組」(modules)將普通資產「編碼」為資本。
第一個模組是優先權(priority)。法律決定了當多方對同一資產提出主張時,誰的權利優先。Pistor 以 2008 年金融危機中的「擔保債務憑證」(CDO)為例:當房貸違約潮來臨時,持有「優先級」(senior tranche)的投資者能夠先於其他債權人獲得清償——而這些優先級的劃分,完全是法律安排的結果。掌握法律知識與資源的金融機構,能夠為自己設計出最有利的優先順位,而一般投資者則被推入風險最高的層級。[5]
第二個模組是持久性(durability)。法律能夠使資產的權利跨越時間持續存在。最典型的例子是信託(trust)制度:透過信託,富裕家庭可以將財產轉移至法律實體中,規避遺產稅、債務追索甚至離婚分產。Pistor 在對話中提到一個驚人的數據:美國南達科他州已成為全球最大的信託避風港之一,允許設立「永續信託」(perpetual trust),使財富能夠無限期地在家族內部流轉——這是中世紀限定繼承制度(entail)的現代翻版。
第三個模組是普遍效力(universality)。法律賦予的權利不僅約束當事人,還能對抗第三方乃至全世界。知識產權是最鮮明的例子:一項專利不僅禁止競爭者複製發明,還能在全球範圍內阻止他人獨立發展出相同的技術——即使後者根本不知道前者的存在。Pistor 指出,這種「對世權」(right in rem)的擴展,使得知識產權的持有者能夠建立全球性的壟斷,而這種壟斷地位完全是法律構建的。
第四個模組是可轉換性(convertibility)。法律確保資產能夠在危機時刻轉換為現金。2008 年金融危機中,美聯儲之所以對大型金融機構實施緊急救助(bailout),正是因為這些機構的資產被法律體系認定為「系統重要性資產」——它們「太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Pistor 將這種機制稱為「資本的最後後盾」:當其他模組創造出的財富面臨崩潰時,國家作為最終擔保人出面,確保這些法律構建的資產不會歸零。
這四個模組的組合,構成了 Pistor 所說的「資本的編碼」——一套系統性地將普通資產轉化為財富生成工具的法律技術。而這套技術的掌握者——主要是英美兩國的頂級律師事務所——便成為全球財富分配的隱形架構師。在我們的對話中,Pistor 特別強調:「律師不是資本主義的旁觀者,他們是資本的共同創造者。」
作為法學博士,這一分析令我感到既震撼又親切。在名古屋大學攻讀法學博士期間,我的研究便涉及金融監管的法律架構,但直到與 Pistor 教授的對話,我才真正意識到:法律不僅是約束市場行為的外在框架,更是構成市場本身的內在結構。[6]
四、交匯與分歧:兩種敘事的對話
在分別完成與 Milanovic 和 Pistor 的對話後,我花了相當長的時間反思這兩種敘事之間的關係。它們在某些核心判斷上高度一致,但在分析路徑與政策處方上卻存在顯著分歧。
交匯之一:兩者都認為不平等是制度的產物,而非自然的結果。Milanovic 明確否定了「涓滴效應」(trickle-down effect)的神話——經濟增長不會自動惠及所有人,分配的結果取決於制度設計。Pistor 則從更根本的層面論證了同一命題:財富本身就是法律的創造物,因此財富的分配必然反映法律體系中的權力結構。這一共識具有深遠的政策意涵——它意味著,不平等不是「市場失靈」的例外,而是「制度設計」的常態。
交匯之二:兩者都對現行全球秩序的可持續性表達了深切憂慮。Milanovic 擔心自由功績資本主義正在退化為「富豪統治」(plutocracy),政治體系被財富俘獲後將失去自我糾正的能力。Pistor 則擔心法律體系的「私有化」——當頂級律師事務所能夠為客戶量身定制法律規則,繞過民主立法程序時,法治便從公共產品蛻變為私人工具。
分歧之一:解釋的層次不同。Milanovic 的分析聚焦於宏觀的政治經濟結構——全球化、技術變遷、教育政策等「大趨勢」如何塑造收入分配。Pistor 的分析則深入微觀的法律技術——一份合約的條款、一個信託的結構、一項專利的範圍如何在個案層面創造不平等。這種層次差異意味著,兩者看到的因果鏈是不同的:Milanovic 會說「全球化導致了收入停滯」;Pistor 會說「全球化之所以產生特定的收入效果,是因為智慧財產權法、公司法和金融法被特定方式編碼」。
分歧之二:政策處方不同。Milanovic 的處方偏向傳統的再分配工具——提高遺產稅、擴大公共教育投入、限制政治獻金等。這些措施在現有制度框架內運作,目標是矯正分配的結果。Pistor 的處方則更為激進——她主張需要重新檢視法律體系本身,追問:誰有權決定法律如何「編碼」資本?法律應該服務於誰的利益?她提出,應當建立「公共選項」(public option),讓政府提供基本的法律架構(如標準化合約、公共數位貨幣),以制衡私人律師對法律體系的壟斷。
分歧之三:對中國的判斷不同。Milanovic 對中國的「政治資本主義」模式持一種審慎的開放態度,認為它代表了一種值得認真研究的替代方案。Pistor 則更為警惕——她擔心中國的快速金融化正在複製西方法律體系中最具問題的「編碼」技術,尤其是在影子銀行與數位金融領域。在她看來,中國面臨的不是「要不要資本主義」的選擇,而是「如何編碼資本」的選擇——而這個選擇將決定中國未來不平等的軌跡。[7]
五、啟示:邁向整合性的不平等分析
與 Milanovic 和 Pistor 兩位學者的對話,對我的學術研究與政策實踐產生了持久而深遠的影響。作為一位橫跨法學、商學與科技政策的研究者,我深感當前不平等研究最大的瓶頸在於學科壁壘——經濟學家與法學家各自在自己的領域內精耕細作,但缺乏真正的跨學科整合。
在分析層面,我認為未來的不平等研究需要將 Milanovic 的宏觀數據分析與 Pistor 的微觀法律分析結合起來。單獨的經濟數據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單獨的法律分析告訴我們「機制是什麼」——但只有兩者的結合,才能告訴我們「為什麼會這樣」以及「如何改變」。例如,當我們觀察到全球前百分之一的收入份額在過去四十年持續上升時(Milanovic 的發現),我們需要同時追問:哪些法律變革——稅法的修訂、金融監管的鬆綁、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擴張——使這種集中化成為可能(Pistor 的追問)?[8]
在政策層面,兩種視角的整合意味著:有效的反不平等政策不能僅依靠事後的再分配(Milanovic 的路徑),還需要改革事前的規則設計(Pistor 的路徑)。以金融科技為例——這是我近年來在劍橋大學與世界銀行的主要研究領域——數位金融平台的崛起正在創造新的不平等形式:數據壟斷、演算法歧視、平台權力的集中化。面對這些挑戰,僅靠傳統的稅收與轉移支付工具是不夠的;我們需要重新設計數位金融的法律架構——數據歸誰所有?演算法如何受到監管?平台的責任邊界在哪裡?——這些正是 Pistor 式分析最能發揮作用的領域。
在教育層面,這兩場對話堅定了我在浙江大學推動跨學科教育的信念。在我設計 MBA 與高管教育課程時,我始終強調:商學教育不能只教「如何賺錢」,還必須教「財富是如何被創造與分配的」——後者需要經濟學、法學、政治學與倫理學的共同參與。Milanovic 的大象曲線應該與 Pistor 的法律編碼理論一起出現在同一門課程中,因為只有這樣,未來的商業領袖才能理解自身決策對社會公平的深層影響。
在全球治理層面,兩位學者的分析共同指向一個關鍵洞見:全球不平等不僅是國內政策的問題,更是國際法律架構的問題。當英美法律體系的「編碼」技術透過全球化輸出到發展中國家時(Pistor 的觀察),當「政治資本主義」與「自由功績資本主義」在全球舞台上競爭時(Milanovic 的觀察),不平等的解方便不能局限於任何單一國家。這正是我在世界銀行與聯合國的政策研究中反覆強調的主題:全球問題需要全球性的制度回應。
回顧這兩場對話,最令我珍視的不僅是兩位學者各自的學術洞見,更是將兩種敘事放在一起觀看時產生的「立體效果」。當我們只從一個角度看不平等時,我們看到的是一幅平面圖;當我們同時從經濟學與法學的角度觀看時,不平等的全貌才真正浮現——它既是數據的事實,也是法律的建構;既是歷史的累積,也是當下的選擇。而改變這個現狀的第一步,正是認識到:我們所生活的不平等世界,不是自然演化的結果,而是人類制度設計的產物——既然是人類設計的,就能夠由人類重新設計。
References
- Milanovic, B. (2016). Global Inequality: A New Approach for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Pistor, K. (2019). The Code of Capital: How the Law Creates Wealth and Inequali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Milanovic, B. (2019). Capitalism, Alone: The Future of the System That Rules the Worl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Lakner, C. & Milanovic, B. (2016). Global Income Distribution: From the Fall of the Berlin Wall to the Great Recession. The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 30(2), 203–232. doi.org
- Pistor, K. (2013). A Legal Theory of Financ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41(2), 315–330. doi.org
- Deakin, S., Pistor, K. & et al. (2017). Legal Institutionalism: Capitalism and the Constitutive Role of Law.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45(1), 188–200.
- Milanovic, B. (2020). The Clash of Capitalisms: The Real Fight for the Global Economy's Future. Foreign Affairs, 99(1), 10–18. foreignaffairs.com
- Piketty, T. (2014). 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